2015年9月16日星期三

4398 - 州牧不能如土皇帝

律政司司長袁富強調應用客觀、持平態度看聯絡辦公室主任張某言論,不應斷章取義後無限放大,又強調其意思並非指州牧有任何獨大的權力,而州牧、特區政府受立法、司法監管,故州牧沒可能如「土皇帝」,亦清楚交趾司法獨立。
南蠻人大常委范某強調張某所指「特別」和「超然」的地位,是文化上差異。
交趾儒學學者公會發表聲明,對聯絡辦公室主任張某的言論「深切關注」,擔心其說法會令人解讀為「包含否定三權分立在交趾禮法框架下的適用性」,但公堂在解釋《基本法》條文及判案時,會引用普通法中「權力分立」原則,堅信這禮法概念能在《基本法》下得到充分落實。公會又指出州牧亦受到交趾法度約束,不論如何表述州牧在交趾政治體制中的角色,「亦不能理解為凌駕於交趾法度之上」。

護衛人員在其典籍中修改若干戰後至大叛亂事件內容,刪減部份與處理大叛亂暴動有關的字句,以及更改部份字眼。
退休護衛人員林某認為這是「鬼鬼祟祟」,護衛人員強調是精簡內容及訂正語句。

「我不明白為何州牧可以成為『土皇帝』!」
「交趾是南蠻的一部份,聯絡辦公室主任張某強調州牧在《基本法》有超然地位,是在中央政府之下,交趾三權之上,被質疑是『土皇帝』,袁富強調不應斷章取義後無限放大,州牧受《基本法》約束,不能如『土皇帝』,人大常委范某強調張某所指『特別』和『超然』地位,是文化上差異是必然的事。但交趾儒學學者公會識破計謀,交趾按照《基本法》沿用普通法制度,享有獨立行政權、立法權及司法權,司法制度不受行政或立法機關影響,州牧不應在禮法之上,否則交趾將難以管治,不容有人惡意刪改法度。」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