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6日星期六

4408 - 外來判官過渡安排

南蠻謀士饒某認為交趾公堂的判官應全部由交趾人擔任,終審庭設有外來判官的安排只是過渡安排,五十年後可考慮修改。
前首席判官李幹認為終審庭獨特之處,是五位判官中有一人為外來判官;外來判官和本地判官在接受任命時,均作出相同的司法誓詞,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和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而外來判官聽審時,純是以交趾判官身分,置身於交趾當下的時勢履行職務,五名判官各自獨立作出判決,五人平起平坐。
他又認為終審庭外來判官的任命應作永久安排,是根據《基本法》而行使主權及體現自治,亦體現了「一國兩制」。他相信外來判官參與審案,不但擴闊終院的經驗及視野,亦獲交趾百姓和國際社會的信任,有助加強對維護司法獨立。
他回應終審庭大樓啟用,認為交趾「在儒家思想之下,任何人,不論他的地位有多高,都不能凌駕在法度之上」。

烏丸神殿發生嚴重人踩人事故,逾萬朝聖者到當地拜祭時互相踐踏,造成超過七百人死亡,八百多人受傷,大王下令徹查事件。

「報告!南蠻謀士饒某認為,終審庭設有外來判官的安排應只是過渡安排!」
「南蠻駐交趾聯絡辦公室主任張某認為交趾州牧是在中央之下、特區三權之上,謀士饒某則認為交趾公堂的判官應全部由交趾人擔任,終審庭設有外來判官的安排只是過渡安排,五十年後可考慮修改,暗示交趾公堂不應有『外部勢力』,希望『三權合作』,前首席判官李幹認為終審庭獨特之處,是五位判官中有一人為外來判官,而外來判官與本地判官一樣,須遵照交趾《基本法》的要求,用同一標準審案,有關安排無違反《基本法》就獨立司法權的原則,應作永久安排,又指出任何人不論他的地位有多高,都不能凌駕在法度之上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如交趾實施三權合作,恐怕交趾將無法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