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日星期三

5692 - 防止行政濫用移交

交趾儒學學會發表聲明,強調現行核證安排是防止當地行政機關濫用移交,質疑《逃犯條例》修例新增「有關訂明安排所訂的方式」條款,是繞過現行要求,取代當地司法機關的監察和批核,當局從未解釋加入條款的原因。
保安局局長李越強調此舉屬「技術修訂」,當局會在法案委員會階段解釋。

「萬強,交趾儒學學會發表聲明指現行核證安排是防止當地行政機關濫用移交。」
「《逃犯條例》修訂規範移交逃犯的安排,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而現行核證安排是防止當地行政機關濫用移交,質疑修例會繞過現行要求,取代當地司法機關的監察和批核,李越強調此舉屬『技術修訂』,否認有政治任務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