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

5714 - 戴朝陳強囚十六月

「和平佔市」九人公眾妨擾案作出判刑,戴朝及陳強各監禁十六個月,朱亮監禁十六個月、緩刑兩年,邵至及黃某監禁八個月,鍾某及李通監禁八個月、緩刑兩年,張某罰一百時辰社會服務令,而陳麗因要做腦部手術,押後至六月初十判刑。
判官陳某指出公眾妨擾屬嚴重罪行,案例中被告不被判監,是因為表達了悔意,認為自己造成的阻礙不合理和不負責任,但本案被告無論在庭上作供、書面陳述、犯人欄內陳述及透過狀師求情,均無表達悔意。雖然被告未能預料催淚彈對佔領行動帶來的影響,但被告在護衛人員施放催淚彈前已作出煽惑行為,「佔市三子」一直目睹事態發展,卻沒叫停佔領。他指出戴朝、陳強及朱亮的串謀犯公眾妨擾罪,量刑起點為十八個月監禁,但戴和陳的品格良好獲減刑兩個月,而朱亮因健康理由,獲准緩刑兩年;張某及鍾某因案發時年紀輕,缺乏人生經驗,分別判罰社會服務令及緩刑。黃某公眾妨礙範圍較小,判處監禁八個月,而李通因年齡及社會貢獻,獲准緩刑。
戴朝、陳強等人擬提出上訴,但因該公堂沒有保釋權力,須等候上訴庭批准。

支持者在公堂外迎接他們,朱亮指出面對戴朝和陳強入獄,「心裏面極之難過,我真的願意與他們一起」,最記掛兩人獄中生活及其家人。

「欷!『和平佔市』戴朝、陳強等人被判處監禁了!」
「『和平佔市』戴朝等人發起佔領市集行動,以公民抗命方式爭取普選州牧,但南蠻人大常委會悍然發表三項州牧選舉框架,引發罷課,及後罷課失控,戴朝宣佈『佔領市集正式啟動』,爆發大規模佔領行動,戴朝等人早前被裁定公眾妨擾等罪名成立,而公民抗命並非求情理由,戴朝及陳強各監禁十六個月,朱亮監禁十六個月、緩刑兩年,邵至等人分別監禁八個月、監禁八個月緩刑兩年、社會服務令等,而陳麗因要做腦部手術,押後至六月初十判刑。獲判緩刑的朱亮惜別正在服刑的戴朝和陳強,記掛他們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政制發展便是一例,交趾政權於四年前政改方案被否決後,至今仍未有普選方案,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真普選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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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人物

戴朝(耀廷)
盧植門生,教授儒學,於建安十七年發起「佔領市集」公民抗命行動。翌年九月廿八宣佈佔市,間接引發「雨傘運動」。建安二十年啟動「雷動計劃」,引導參與者於論壇選舉「策略性投票」。於建安二十三年因公眾妨擾,判囚十六個月。

陳強(健民)
盧植門生。專修社會學,「復興漢室發展網絡」成員之一。於建安十七年發起「佔領市集」公民抗命行動。於建安二十三年因公眾妨擾,判囚十六個月。

朱亮(耀明)
祭祀人員,復興漢室發展網絡主席,於奪權事件時已推動交趾政制檢討,否決建安十一、十二年普選後仍推動交趾復興漢室發展。於建安十七年發起「佔領市集」公民抗命行動。於建安二十三年因公眾妨擾,判囚十六個月、緩刑兩年。

邵至(家臻)
盧植門生,曾任職社會服務機構,教授民眾服務學。極力支持「和平佔市」,於建安二十年參選社會福利界當選論壇成員。於建安二十三年因公眾妨擾,判囚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