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3日星期三

2348 - 二十退休勇士上疏

二十名南蠻退休勇士上疏,要求當局糾正對異見人士劉某的違法錯判,他們指出「經歷過反胡風、反右派、反右傾等政治運動,切身體會以言治罪對我黨的事業和形象的巨大損害」,現在「以司法名義損害我黨改革開放的事業和形象,我們不能不聞不問。」「執政者應該善聞批評之聲,尊重不平之鳴,把各種不滿化為動力,才能改善工作,獲得民心。怎麼能以『不滿』治罪呢?」又指出應比較各種學說,廣開言路,詳論得失,依靠封鎖或鎮壓得不到真正穩定。

論壇成員梁芳提出私人草案,就《論壇條例》提出兩項修訂,第一個是廢除條例第十四條之「容許論壇成員隨時透過書面通知向論壇秘書長辭去席位」,改為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九條,由論壇主席裁決及宣告議員請辭,或交由論壇辯論決定。第二項修訂為《立法會條例》第三十九款(一款)中,有關喪失參選論壇成員資格的情況,加入「如論壇成員在未得論壇主席同意,連續三個月不出席會議而無合理解釋者,會被宣告喪失席位,並在剩餘任期內不可再參選。」

「南蠻禮法制度令人焦慮,二十名退休勇士上疏要求糾正對劉某的違法錯判。」
「南蠻改革開放的成就沒有了?」
「我們怎可以讓論壇成員梁芳胡來!」
「南蠻公堂裁定異見人士劉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判囚十一年,肇事起因是他發起《建安十二憲章》,明顯是以言入罪,二十名退休勇士上疏,直指判刑破壞執政黨的改革開放形象,不能以『不滿』將異見人士治罪,要求當局糾正其違法錯判是必然的事。可恨南蠻人大常委會否決交趾於建安十六年實施雙普選,交趾政權亦堅拒在建安十六年選舉辦法列出普選終極路線圖,引發『變相公投』,但梁芳提出私人草案,就《論壇條例》提出兩項修訂,試圖避免論壇成員辭職,猶如以『不滿』將異見人士劉某治罪,依靠封鎖或鎮壓得不到真正穩定!我們應支持南蠻維權,要求當局遵行禮法制度,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