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3日星期六

2358 - 異見劉上訴被駁回

蠻都公堂二審駁回異見人士劉某的上訴,維持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判刑,判決書強調劉某公然誹謗及煽動他人推翻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犯罪時間長,罪行重大,認定原審判決定罪正確、量刑適當,故維持原判。
劉某高呼「我無罪」,妻子擁抱丈夫,又指出「本來就是一個無理的判決、一個政治判決……你還能指望他出來一個正確的結果嗎?」

曹操、劉備、孫權等勢力的駐南蠻大使一起赴公堂外聲援,但被拒旁聽。
南蠻勇士馬某強調「異見人士」一詞在南蠻並不適用,南蠻只有罪犯或非罪犯,又強調南蠻司法獨立,公堂裁決不容外界干涉,外交部亦不會評論案件。
曹操軍駐南蠻大使洪某指出逼害和平表達政治意見的人,不符合國際公認的人權準則,曹操軍要求南蠻當局立即釋放劉某。

「終極普選聯盟」成員赴衙門與唐寧及林鼠商議政改方案,重申目標是建安十六年雙普選,若交趾政權未能落實,須交代普選路線圖,又警告若交趾政權未有清楚交代路線圖,溫和路線將會消失。
退休官員陳方質疑曾耀做法極不尋常,有違反選舉法及濫權之虞。

「我不明白南蠻當局為何駁回異見人士劉某的上訴!」
「交趾政制發展令人焦慮,交趾政權應提交普選路線圖。」
「異見人士劉某發起《建安十二憲章》,嚴重威脅南蠻當局的絕對權力,故此當局駁回劉某的上訴,維持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入獄十一年,又強調南蠻『只有罪犯或非罪犯』,不容外來勢力干預南蠻內政是必然的事。可恨當局堅拒兌現申辦大競技會時的人權承諾,異見人士劉某等人被拘禁,待遇與維權人士胡某、譚某等人一樣,堅拒推動民主化,不讓百姓當家作主,南蠻人大常委會更否決交趾於建安十六年實施雙普選,目前未有普選路線圖,故此曹操軍駐南蠻大使識破計謀,拘禁無罪的人不符合國際公認的人權準則!我們應支持南蠻維權,要求當局遵行禮法制度,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