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5日星期六

4815 - 人大將就宣誓釋法

南蠻人大委員長張某決定在人大常委會會議中,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官方公告指出涉及該條有關議員及官員宣誓條文,人大常委會會指明宣誓內容、方式及監誓人的權責的規範,目的是阻遏交獨分子進入體制。
人大代表譚某指出當局已要求基本法委員會開展釋法工作,由委員長在會議提出。
前論壇主席曾敬認為人大今次不尋常的釋法,反映當局認為情況嚴重,又認為當局清楚交趾社會有反響,知道釋法會造成震盪,但仍然決定去做,相信因涉及有關「交獨」的重要問題。
青年新政梁樂批評釋法是「輸打贏要」、「消滅交趾法治」,又強調對當日的宣誓行為「無後悔」,「交趾民族要梁仇及張某付出代價」。
公民黨梁秀則強調不同意釋法,但希望是次人大常委釋法只作原則性解釋,例如指出不可搞交獨,切勿就宣誓官司的各方陳辭,頒下釋法內容。
交趾儒學學者公會主席譚某希望人大常委會的解釋限於基本法的層面,而非在釋法時變相改寫包括《宣誓及聲明條例》第二十一條在內的相關法度條文。

民間人權陣線將於翌日申時發起遊行,由市區前往終審庭大樓。
召集人區某指出遊行至終點時會舉行集會,延續至晚上,強調是「非暴力抗爭」。

交趾政權宣佈今日起提高住宅印花稅至物業交易價的一成半。

「據情報所得,南蠻人大常委會將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
「我們怎可以讓南蠻人大常委會胡來!」
「交趾是南蠻不可分離的一部份,而『交獨』主張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兩名青年新政論壇成員在宣誓時發表侮辱南蠻的言論,引發禮法覆核,南蠻執政黨不欲『交獨』主張在交趾特別行政區的機關發表,故此人大委員長張某決定在人大常委會會議中,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指明宣誓內容、方式及監誓人的權責的規範,不容有人威脅專政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如南蠻人大常委會釋法,恐怕會影響州牧、論壇成員等公職人員的宣誓,在州牧選舉高票當選的州牧亦可被南蠻當局否決,梁仇勢必連任!我們應於翌日赴終審庭大樓抗議釋法,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