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0日星期日

4829 - 並無合理上訴勝算

公堂審理兩宗針對論壇成員宣誓的官司,其中「交趾政研會」關某的選舉呈請因申請人未準時存入保證金,選舉呈請被撤銷,判官又下令他向小麗支付訟費。
加冠書生莫某針對小麗宣誓的禮法覆核則受理,判官批出許可,並下令把州牧加入案件作為利益相關者。
退休人士郭某就工程界盧某提出禮法覆核,指他擁有外國護照,質疑他是否效忠南蠻,要求公堂裁定他宣誓不忠誠。

論壇秘書處指出主席梁匡與禮法顧問商議後,認為並無合理的上訴勝算,故不打算就判決上訴。

論壇成員涂慎去信律政司司長,要求緊急會面討論有關釋法內容,指出《宣誓及聲明條例》一直只列明,公職人員只須向特別行政區效忠,但釋法內容指他們要效忠南蠻及其特區,擔心條文除影響部份功能界別議員,還有擁外國國籍的判官能否繼續履行職責。

「那姓梁的指宣誓覆核並無合理的上訴勝算!」
「公堂按照《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裁定梁樂及游祥宣誓無效,梁游喪失議員資格,二人旋即上訴,而公堂正在處理多宗針對宣誓問題的禮法覆核,包括加冠書生莫某等人的覆核,梁匡認為裁決符合《基本法》原則,並無合理上訴勝算,不打算上訴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宣誓事件便是一例,如今南蠻人大常委會主動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勢必影響日後包括州牧在內的公職人員的宣誓,梁仇有更大機會連任,如交趾政權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