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7日星期一

4817 - 釋法取公堂審判權

南蠻人大常委會討論釋法期間,前基本法草委員會委員李景等人辯論,李景認為釋法是要取走本地公堂的審判權,本地法例已可處理青政議員宣誓問題,釋法將開壞先例,日後可用各種藉口阻撓參選或就任議員。譚祖則認為目前釋法是合適時機,讓公堂可按釋法內容判決。

民間人權陣線發起遊行反對釋法,大隊赴終審庭大樓,李景、余荊、戴朝等人在台上發言,大會報稱有一萬三千人參加。
交趾眾志、社會民主連線、工黨及大專政改關注組在民陣遊行後前往聯絡辦公室,約有四千人參加,他們在晚間到達聯絡辦公室附近,護衛人員在外戒備,與會者與護衛人員一度對峙,護衛人員多次施放胡椒噴霧,至子時仍然對峙。

「父親,甚麼是審判?」
「交趾百姓是不好欺的,不會任由南蠻人大常委會隨時釋法。」
「南蠻當局奉行人民民主專政,而『交獨』主張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南蠻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企圖操縱交趾公職人員的宣誓,包括州牧、判官、論壇成員等,有悖普通法制度的司法獨立精神,李景批評釋法是要取走本地公堂的審判權,釋法將開壞先例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如南蠻人大常委會釋法,恐怕會影響州牧、論壇成員等公職人員的宣誓,在州牧選舉高票當選的州牧亦可被南蠻當局否決,梁仇勢必連任,故此民間人權陣線發起遊行反對釋法,交趾眾志等團體更赴聯絡辦公室抗議,實踐公民抗命,表明不會認同南蠻人大常委會釋法,抗命不認命!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