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1日星期一

4831 - 釋法需要速戰速決

梁偽回應梁樂及游祥敗訴,認為若反對提請釋法的終院判官多於支持的判官,而人大常委會屆時仍自行釋法,所引起的批評將打擊司法機關威信,相反在判決前釋法,則不會對司法機關有打擊,有需要「速戰速決」,又認為人大釋法和公堂對梁、游案的判決,對小麗案是「好好的指引」。
林明則認為特區原則上認為釋法愈少愈好,但釋法既然已發生,希望在後續過程中,將釋法的衝擊和「副作用」減到最低,又認為交獨是「虛妄」的議題,應該放下,呼籲不要再浪費時間討論有害無益的「偽命題」,希望能以實事求是的態度,集中解決交趾真正面對的挑戰和困難。但梁偽不同意釋法有副作用,強調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權是禮法制度一部份。

某傳播機構發現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七日內批出三千萬塊錢給交趾青少年軍。

「想不到梁偽與曹某人一樣大膽!」
「交獨主張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而多名論壇成員受到禮法覆核挑戰,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進一步解釋公職人員宣誓的要求,有僭建之虞,梁偽強調釋法有需要『速戰速決』,否則在終審判決後才釋法,所引起的批評將打擊司法機關威信,又不同意釋法有副作用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宣誓事件便是一例,如今南蠻人大常委會主動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勢必影響日後包括州牧在內的公職人員的宣誓,梁仇有更大機會連任,如交趾政權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真普選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我們應勿忘初衷,爭取普及而平等的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