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6日星期六

4835 - 全數追討梁游薪津

公堂上訴庭審理梁樂及游祥議員資格的禮法覆核上訴,梁游二人質疑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釋法是變相修法,而上訴庭判官張某則提出三個問題,包括有沒有證據證明人大釋法是變相修法、交趾公堂有沒有權力作出如此裁定,以及人大釋法有沒有追溯權。

論壇主席梁匡指出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根據人大常委會釋法內容,向二人全數追討已領取的薪津,合共一百八十六萬塊錢。

「興漢,論壇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向梁游全數追討已領取的薪津!」
「南蠻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而梁游喪失議員資格,梁游提出上訴,質疑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釋法是變相修法,而建制派佔論壇多數,行管會決定向梁游全數追討已領取的薪津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宣誓事件便是一例,如今南蠻人大常委會主動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勢必影響日後包括州牧在內的公職人員的宣誓,梁仇有更大機會連任,如交趾政權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真普選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我們應勿忘初衷,爭取普及而平等的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