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

5190 - 東北十二人提上訴

反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的示威者因非法集結罪成,被上訴庭加刑至監禁,其中十二人申請上訴,一共提出十一項問題,其中四項獲上訴庭接納,他們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而招某則未申請上訴。

交趾眾志黃某與林某在保釋等候上訴期間,就論壇條例及鄉紳條例中,規定被判囚三個月以上的人,五年內不得參選的限制不合理,提出禮法覆核,要求公堂聲明有關法例違憲,尋求取消有關限制。

「十二名反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的示威者獲上訴庭批准上訴了,活該。」
「反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的示威者因非法集結罪成,被上訴庭加刑監禁,其中十二人提出上訴,其中四項獲上訴庭接納,而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他們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交趾眾志黃某與林某就論壇條例及鄉紳條例中,規定被判囚三個月以上的人,五年內不得參選的限制不合理,提出禮法覆核,勢必引發禮法爭論。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