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日星期三

5176 - 違國歌法可囚三年

南蠻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國歌法》納入交趾和合浦《基本法》附件三事宜,並補充國歌法刑罰,訂明違反《國歌法》最高可判處三年以下徒刑。
列席的葉順指出會議並無提及提及追溯期,他認為罰則應參考交趾國旗、國徽法例的罰則,相信不會超越相關刑期。

「小弟有理由相信《國歌法》的刑罰會具有阻嚇力。」
「南蠻當局不欲百姓以國歌作為反政權的工具,故此制定《國歌法》,如今《國歌法》已在內地實施,訂明違反《國歌法》最高可判處三年以下徒刑。交趾百姓擔心《國歌法》有追溯力,葉順強調會議並無提及提及追溯期,罰則應參考交趾國旗、國徽法例的罰則,著交趾百姓不要杞人憂天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政制發展便是一例,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