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

5204 - 異族李判監禁五年

異族組織工作者李某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公堂判處他監禁五年,李某表示「認罪、悔罪、不上訴」,並將服從監獄管教。同案另一被告彭某則被判囚七年。
異族當局指出「傳播民主理念無罪」,並表示李某案嚴重傷害兩地關係。

四名社會運動人士因在佔領期間違反禁制令,承認刑事藐視公堂罪,裁判官裁定四人判囚一個月、緩刑一年,及罰款一萬塊錢,並須支付律政司3名大律師的懲罰訟費。
裁判官指出四人除參與示威行動外,並無更重要角色,基於他們參與有限,判處緩刑加罰款已屬恰當。

林琤回應論壇行政管理委員會追討四名被撤銷議員資格的成員的薪津,
強調追討薪津是行管會的事務,不方便評論。

「欷!異族組織工作者李某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囚五年了!」
「林琤不知好歹,不評論四名議員被追討薪津。」
「南蠻當局奉行人民民主專政,而南蠻與異族仍處於停戰狀態,異族組織工作者李某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公堂判處他監禁五年,異族當局指出『傳播民主理念無罪』,表示李某案嚴重傷害兩地關係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政制發展便是一例,交趾政權至今仍堅持以三年前人大常委會的三項州牧選舉框架定出選舉方案,近日論壇更追討四名被撤銷議員資格的成員的薪津,有濫用權力之虞,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真普選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