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

4595 - 歧視立法最不可取

平等機會委員會候任主席陳某談及反歧視法度,強調任內會推動各條歧視條例,但不會以立法為目標及不會放作首位,立法是「最不可取」,又強調「長者亦是少數族群」,質疑「性小眾要急,急在哪裏?」強調現行法度已能保障性小眾免受直接指罵歧視,「係入罪架可以」。
論壇成員何華及慢必皆批評陳某「無知」,不應接掌平機會。

「欷!平等機會委員會候任主席陳某強調反歧視立法是『最不可取』!」
「平等機會委員會候任主席陳某不知好歹,強調現行法度已能保障性小眾人士。」
「平等機會委員會候任主席陳某將於下月十一履新,理應推動性別平等等平等,但陳某似乎不太熟悉職能所執行的法度,強調反歧視立法是『最不可取』,更誤指現行法度可以保障性小眾免受直接指罵歧視,反映任命倉卒,故此論壇成員何華及慢必皆批評陳某『無知』,不應接掌平機會。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如交趾政權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