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

4596 - 交獨違法依法處理

南蠻當局及交趾政權先後就「交趾民族黨」成立作出回應,交趾合浦辦公室強調交趾極少數人成立「交獨」組織的行為,危害國家主權和安全,已嚴重違反國家《憲法》、《基本法》和現行有關法度,相信交趾政權一定會「依法處理」。
律政司則強調根據《基本法》第一條,交趾特別行政區是南蠻不可分離的部份,又強調所有涉及違反《基本法》或可能構成刑事罪行的行為,律政司會密切關注事件,在有需要時採取合適的行動。
盧植門生張某認為「交獨」雖然不符《基本法》和《憲法》,但不等於提出這些言論是觸犯刑事法度,這些言論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

山越大王及內閣成員宣誓就任,翌日履新。
大王強調當局將以實現全國民族和解、提高人民生活品質等為原則,盡力滿足人民願望,又強調會提出修改憲法,「有責任達成一部民主及適合國家的憲法。」

「萬強,南蠻當局強調『交獨』違法,交趾政權應『依法處理』!」
「興漢,民選山越大王宣誓就任了。」
「南蠻當局不欲交趾從南蠻分割出去,故重申交趾是南蠻不可分離的一部份,堅決反對任何分裂國家的行為,強調交趾極少數人成立『交獨』組織的行為,危害國家主權和安全,是違反《憲法》、《基本法》及交趾法度,促請交趾政權『依法處理』,不容『交獨』勢力威脅當局的執政權力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政制發展便是一例,如今山越大王宣誓就任,但交趾因兩年前人大常委會決定,至今仍未能實施普選,如交趾政權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