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1日星期四

3603 - 真普選提出三方案

真普選聯盟提出三個建安二十一年州牧普選方案,包括甲方案之提名委員會參照現有選舉委員會加上所有鄉紳,約一千五百人,候選人經十分之一委員支持,或經百分之二地方選區選民提名支持;乙方案之全交趾分二十選區選出四百名提委會委員,候選人經十分之一委員支持;丙方案之全體論壇成員及鄉紳組成提委會,候選人經十分之一委員支持,或經百分之二地方選區選民提名支持。候選人須取得過半數有效選票,若未有候選人取得過半數票,最高得票率的兩名候選人將進行第二輪投票,直至有候選人取得過半數票為止。
召集人鄭某期望就方案諮詢公眾,在年底前整理出一個方案,又指出有成員組織及公民社會堅持加入公民聯署,「任何政治人也不能忽視現實訴求」。顧問馬嶽指出確認提委會,是要符合《基本法》安排,但對於如何組成提委會,如何按程序提名候選人等,則有商討空間,「若提委會由小圈子產生,只有提委會有權提名,便不符合國際普選標準。」

佔領市集發起人陳強指出若上述方案獲得南蠻當局接納,將不用舉行佔市。
前董卓屬下文官譚祖強調提委會加入所有鄉紳,提委會的政界代表將會大增,不符現時四個界別均衡參與概念,批評公民聯署提名「更與《基本法》距離遠」。
新民黨葉留強調在不改動現有四個界別原則下,提委會組成有討論空間,但質疑公民聯署提名「只用人海戰術」,違反《基本法》,亦有可能被濫用。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某強調不論交趾政權或任何團體提出的普選方案,均須符合《基本法》及南蠻人大常委的規定,即由「推選委員會以機構提名,而不可是個人提名」,「全民聯署這種做法找不到法理根據」。
交趾政權重申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和南蠻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來處理政改。

有家長發現交趾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於建安十年出版的《交趾基本法小學生簡易讀本》內容偏頗,盧植門生蔡剛質疑讀本指「行政、司法和立法機關之間要互相配合,『其中配合更為重要』」是主觀看法,「《基本法》哪裏都找不到這條文,這是誤導和失實。」又質疑「管理交趾的人必須愛祖國、愛交趾」的說法是誤導。但聯會前主席黃某強調「三權分立對交趾不見得好,為何不可試試互相配合?始終一國兩制是新嘗試。」聯會則拒絕收回讀本,但出第二版時會檢視其內容。

論壇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就何禮涉嫌漏報股份一事發表調查報告,指出何禮擔任一公司的董事,於第三屆及第四屆未有申報,在收到投訴前三日主動致函承認沒申報,即時道歉及申報,而何禮從沒因擔任公司董事而受薪,或透過該公司持有的物業獲得金錢利益。委員會主席葉順指出何禮並非蓄意漏報,亦沒與成員身分有衝突,故不建議處分,但提醒公眾對議員期望不斷提高,成員應謹慎登記及披露個人利益,並無放生。
何禮承認疏忽,向公眾道歉,強調公司只是持有家庭物業作私人用途,與公務無關,也不涉及利益,但日後會避免疏忽。

「強弟,真普選聯盟提出三個建安二十一年州牧普選方案了。」
「專政,南蠻人大常委會決定建安二十一年可以普選州牧,但非必定可以普選,故此真普選聯盟提出三個建安二十一年州牧普選方案,供百姓討論,方案分別建議提名委員會的組成辦法、公民聯署提名等原則,但南蠻當局尚未決定是否推行普選,建制派批評公民聯盟違反《基本法》,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某強調普選方案必須依照《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決定,『全民聯署這種做法找不到法理根據』,拒絕防止有篩選的州牧選舉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政制發展便是一例,梁仇至今仍堅拒提出政制發展諮詢,百姓難以達成共識,恐怕佔領市集難以避免,而交趾政權不欲放棄推行國民教育,恐怕國民教育仍有洗腦之虞,不利交趾發展。我們應爭取交趾於建安二十一年及二十四年落實終極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