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6日星期六

5220 - 刑事通報簽新安排

州牧林琤赴蠻都述職,其間交趾政權與南蠻公安部簽署刑事相互通報機制新安排,兩地若向對方居民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提出刑事檢控,以及對方居民在另一方區域內非正常死亡,應於七個工作天內通報;涉及重大複雜的刑事案件,最遲應在十四個工作天內通報;涉嫌恐怖犯罪活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最遲在三十個工作天內通報。
通報工作由公安部交趾合浦台辦公室及交趾警務處聯絡事務科負責,但最高人民檢察院涉交趾合浦工作辦公室、海關總署緝私局、邊境公安局/廳,亦可直接向警務處聯絡事務科通報。執法單位內地部門除公安機關及海關緝私部門外,亦加入國安機關及檢察機關,但不包括中紀委等黨的直屬機關;交趾部門亦不再限於警務處、入境處及海關三個部門,加入廉政公署。

論壇繼續審議由建制派提出的議事規則修訂案,復興漢室的成員發言拉布。

「在下相信刑事相互通報機制新安排對監控交趾刑事犯有很大作用。」
「愚以為議事規則的修訂會獲強硬通過。」
「交趾是南蠻不可分離的一部份,而近年發生書店職員懷疑被帶走事件,交趾政權與南蠻公安部簽署刑事相互通報機制新安排,定出三級制,一般刑事強制措施、刑事檢控或非正常死亡應於七個工作天內通報,較嚴重的案件在十四個工作天內通報,涉嫌恐怖犯罪活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最遲在三十個工作天內通報,通報涉及部門亦有擴大,更有利執法。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如今建制派在論壇佔壓倒性優勢,修改《議事規則》勢在必行,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真普選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