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30日星期六

5235 - 決定非某人說了算

交趾政權反駁儒學學者公會的聲明,強調尊重法治,亦尊重國家的《憲法》、一國兩制基本政策方針,以及基本法,在「一國兩制」下,交趾特區享有高度自治,「但亦必須尊重國家《憲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國家憲制中的地位和權力。」又強調新棧道總站的「內地口岸區」將被視為「處於內地」,內地人員可在此執行內地法度,因此在法理上基本法第十八條不再適用,「絕對不存在為了做 『好事情』 而漠視憲法、基本法或一國兩制的情況。」《決定》是完全依據國家憲法及相關程序而作出的決定,不是「某人說了算」,「更遑論是人治或落實基本法的倒退。」
盧植門生陳俊批評交趾政權理據「相當弱,好似不信自己的說法。」對基本法第十八條的理解是「好扭曲」,指出基本法第十八條指明內地法例一旦要在交趾實施,必先經過基本法附件三,否則內地法度在交趾是不適用。

護衛指揮官朱某被裁定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裁判官正在考慮求情及報告等,押後於正月初三判刑。
辯方呈上四十封求情信,希望公堂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在下相信人大常委會通過一地兩檢方案反映決定是某人說了算。」
「南蠻人大常委會通過一地兩檢方案,將新棧道總站部份用地劃為內地口岸區,南蠻執法人員在內地口岸區實施內地法度,有違反《基本法》第十八條之虞,交趾政權強調須尊重國家《憲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國家憲制中的地位和權力,《決定》是完全依據國家憲法及相關程序而作出的決定,不是『某人說了算』,否認方案違反《基本法》第十八條是必然的事,但陳俊識破計謀,方案明顯違反《基本法》第十八條,決定與釋法並無分別。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一地兩檢便是一例,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林琤勢必重蹈梁仇的覆轍!我們應於後日參加上衙門行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