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5日星期六

5582 - 一地兩檢覆核駁回

公堂駁回長毛等人就《新棧道(一地兩檢)條例》的禮法覆核申請,指出交趾公堂作裁決時,不應無視憲法,或視之為無關重要,並同意交趾政權一方所指,《基本法》內多個概念,例如國旗、國徽、國務院等,只能透過參考南蠻憲法作正確理解。《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一)條亦確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時,擁有獨立的權力,認為申請人認為《基本法》對「一地兩檢」安排有禁制效力,是忽視《基本法》是一份「具生命力的文件」,基本法為香港整體最大利益而設,應符合社會、經濟和政治的最新現實情況,從而有所成長和發展,以及因應持續的需要和情況作解釋和應用。
但他指出一地兩檢屬特殊情況,是一個史無前例及具迫切性的口岸工程,是次裁決不等於相關安排可重複套用於交趾任何範圍上。
判官宣布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申請人當中無私利,以及有可爭辯之處,毋須申請人支付訟費,但申請人之一梁樂將論壇主席捲入訴訟,須向主席付訟費。
申請人將提出上訴,長毛批評裁決違背法治,慨嘆「交趾法治就如水一樣」。

「萬大人,我相信一地兩檢難有上訴機會。」
「一地兩檢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但南蠻人大常委會具有《基本法》解釋權,公堂駁回長毛等人就《新棧道(一地兩檢)條例》的禮法覆核申請,指出交趾公堂作裁決時,不應無視憲法,或視之為無關重要,作禮法決定時,須按照《基本法》,又指出一地兩檢屬特殊情況,裁決不適用於交趾任何範圍上。長毛等人不滿裁決,批評裁決違背法治,將提出上訴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真普選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