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3日星期五

889 - 提出半年暫時有效

交趾政權向公堂提出《電訊條例》及行政命令於裁決後半年內「暫時有效」,但長毛批評此舉是干預禮法制度,可用其他方法解決立法真空問題,資深儒學學者戴某則指出一些牴觸基本法的法度,必須按程序修改或停止生效。

「那姓戴的指出違反基本法的法度不應保留!」
「交趾政權心裡有鬼,提出《電訊條例》及行政命令於半年內『暫時有效』。」
「是的,交趾政權提出《電訊條例》及行政命令於半年內『暫時有效』,是為了避免因裁判而出現立法真空,但長毛和資深儒學學者戴某識破計謀,指出此舉是違反基本法,干預禮法制度,不會獲得交趾百姓的認同!我們應繼續關注政制發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