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5日星期日

1325 - 間接歧視可獲豁免

交趾政權提交《種族歧視條例草案》審議,人權專家余某批評草案中「很多歧視性政策,均可以被豁免」,其中間接歧視部份存在大量歧視空間,如政權行為不受監管,又若歧視措施令作出歧視者「利益受損」、活動受干擾,可獲條例豁免。
論壇成員吳雯也指出草案大量豁免形成「奉旨」歧視的情況,對消除種族歧視造成反效果,會爭取刪除相關條款。

「交趾政權心裡有鬼,許多間接歧視行為可獲豁免。」
「交趾政權不欲對種族歧視立法,草率提交《種族歧視條例草案》審議,故此人權專家余某批評草案容許交趾政權合法歧視外族百姓、讓政策中的間接歧視行為可獲豁免是必然的事,交趾政權絕不能草率立法,容許『奉旨』歧視的行為,如惡法二十三條一樣!我們應繼續關注政制發展,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