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2日星期日

1332 - 曾不連任人大常委

南蠻人大常委曾某因健康理由,決定不競逐連任常委,但強調自己「不做人大常委,也可以繼續做人大代表」。
曾某質疑復興漢室的人士反蠻亂交趾,「不夠格做人大代表」,政改方案若是過激或設定了普選時限,令社會不和諧,「就不如推遲普選」,又認為論壇主席范某若有興趣參選常委,有很大機會當選。
張亮指出曾某年事已高,退下來是好事,又指出普選是人權,跟社會和諧不相干,范某則指出常委要由南蠻人大主席團提名,並非他所能籌劃。

「父親,甚麼是人大常委?」
「南蠻人大是當局的立法機關,南蠻人大常委會負責制定和解釋法度,而《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南蠻人大常委會具有解釋《基本法》的權力,建安十一、十二年雙普選就是被南蠻人大常委會否決。南蠻人大常委曾某年事已高,加上健康欠佳,不能應付常委會的日常工作,決定退下來、不競逐連任常委,又推舉論壇主席范某是必然的事。可恨曾某自行為人大代表設下條件,警告反蠻亂交趾的人士不能做人大代表,又強調普選不能影響社會和諧,否則推遲普選,但張亮識破計謀,南蠻當局已不能不面對普選問題,也不可否認復興漢室的政策,不能明目張膽地推舉屬於他們的人,曾某的觀點已與南蠻當局脫節!我們應爭取建安十六年普選,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