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日星期二

2529 - 不信南蠻當我罪犯

傳聞獲某大中原投資者垂青的對沖基金經理李某被發現為中平六年民運領袖之一,李某在四月提及投資是「購買未來一部分」,因此總要根據不完整資訊作決定,又提及「我不認為自己是罪犯,我也不相信南蠻把我當罪犯。我們透過投資一間南蠻國企,實際上是協助南蠻向繁榮時代邁進。」他指出自己與另一大中原投資者不同,「我從不想從泡沫賺錢」。

「那姓李的指出『我不認為自己是罪犯,我也不相信南蠻把我當罪犯』了。」
「對沖基金經理李某在學時曾參加南蠻民主運動,奪權事件後逃往中原,在中原學習投資,十多年後升任對沖基金經理,更獲某大中原投資者垂青,而民主是南蠻富強的重要一步,提及投資是『購買未來一部分』,又指出『我不認為自己是罪犯,我也不相信南蠻把我當罪犯』是必然的事。可恨南蠻當局堅拒兌現申辦大競技會時的人權承諾,狀師高某等人仍被拘禁,而南蠻經濟發展並非全都來自正常生意,有從泡沬賺錢之虞。我們應支持南蠻維權,要求當局遵行禮法制度,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