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8日星期日

2534 - 覆核判刑維持原判

裁判官覆核醉酒策馬及襲擊護衛人員一案,三項控罪維持原判,強調並非因被告家庭背景或財力予以輕判,質問若被告是家境清貧結果會否公正,又強調感化令便是懲刑,若他違反,可以頒令延長命令,甚至改為即時監禁。
律政司指出仔細考慮裁判官的理據後,決定向上訴庭覆核判刑。

唐寧認為「不應該簡化為廢除功能組別,就是符合普選」,而普選有很多種,包括一人多票的制度,如何符合普及平等的途徑需要討論,又強調在政制上「就是交趾政權可以全權決定怎樣做,其實不是的」。

「父親,甚麼是覆核?」
「裁判官認為醉酒策馬及襲擊護衛人員的被告包某是『病人』,需要接受感化及治療,監禁並非最合適選擇,裁定三項控罪維持原判,但醉酒策馬及襲擊護衛人員都是嚴重罪行,律政司決定向上訴庭覆核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政權其身不正,唐寧堅拒認為普選必須要取消論壇功能界別,而功能界別並不符合平等而普及的原則,與案件一樣威脅交趾禮法制度!我們應爭取交趾於建安二十一年及二十四年落實終極普選,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