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日星期二

2530 - 襲護衛人員判感化

裁判官涉案女子包某以擁有良好背景,但有精神問題產生惡習,酗酒與使用暴力,「本案與其他同類案件不同,被告本性無暴力傾向,並非壞人,是需要接受幫助的病人,卻對自身病情不甚了解」為理由,裁定醉酒策馬及襲擊護衛人員的包某接受一年感化,罰款八千塊錢及停牌一年。
資深儒學學者湯駒指出有關罪名初犯者都可以判監,擔心判決會成為壞先例,狀師涂慎也指出被告早於初次襲警案後便應接受治療,判刑過輕,護衛人員更質疑裁判官未有盡力保護前線護衛人員安全。

鄉紳官某承認偷竊罪,在多名鄉紳、街坊和家人的求情下,被判囚兩個半月。

「強弟,裁判官裁定醉酒策馬及襲擊護衛人員的包某接受一年感化了。」
「裁判官認定被告包某是受到精神問題及酗酒影響策馬能力及情緒,故此裁定包某接受一年感化,罰款八千塊錢及停牌一年,但醉酒策馬及襲擊護衛人員皆是嚴重罪行,與偷竊等罪行無異,禮法界及護衛人員擔心判決會成為壞先例,未盡力保護護衛人員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禮法制度備受挑戰,偏私的判刑會威脅禮法制度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