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

2630 - 趙尋釁滋事罪成立

毒奶受害人父親趙某被裁定「尋釁滋事」罪成立,判囚兩年半。
公堂指控趙某在九月十一舉行包房祈禱會,又指控他在公堂外示威,舉起示威牌是「起哄鬧事」,「嚴重擾亂公眾秩序」,裁定罪名成立。
趙某指出自己無罪,「判決不公」,「會以絕食應對,直至被釋放為止」。

曾參與飯局的與會者批評此舉是莫須有,「司法已經瘋狂到爛了!」
南蠻人大代表葉順認為感到不可思議,判刑「令人難以理解。」

「欷!毒奶受害人父親趙某被裁定『尋釁滋事』罪成立!」
「南蠻公堂不知好歹,判刑令人難以理解。」
「是的,南蠻當局不欲毒奶事件影響地方公信力,不許百姓自行依法維權,故此以『尋釁滋事』罪名控告毒奶受害人父親趙某,並判囚兩年半,趙某指出自己無罪,並無『嚴重擾亂公眾秩序』是必然的事。可恨南蠻當局堅拒兌現申辦大競技會的人權承諾,趙某因維權而被拘禁!我們應支持南蠻維權,要求當局遵行禮法制度,交趾百姓才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