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3日星期六

2631 - 認定的事會一直做

被判「尋釁滋事」罪名成立的維權人士趙某開始絕食,妻子指出「這次他宣布,以絕食抗議判決,直至出獄。他認定的事,會一直做下去。」若非幼女尚在哺乳期,會一起絕食,「都被整成這樣,我已無所畏懼」,「帶好兩個孩子,等他出來。是我現在的任務。」又質問「過激?都是被你們逼出來的,找你們時候,你們理我們嗎?」

阿扁夫婦在兩宗貪污案中,其中一宗案件被裁定判囚十一年,另一宗判囚八年,刑期將合併執行,另外兩宗貪污案則發還公堂重審,撤銷二審判決。

「萬強,被判囚的維權人士趙某開始絕食了。」
「維權人士趙某是因為爭取毒奶受害人的應得權益而被判『尋釁滋事』罪名成立,並判囚兩年半,對趙某及毒奶受害人及家屬並不公平,是切實的政治迫害,故此趙某開始絕食,以抗議南蠻當局的判決是必然的事。可恨南蠻公堂是執政黨的機關之一,並非完全獨立,上訴難以成功!我們應支持南蠻維權,要求當局遵行禮法制度,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