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8日星期六

1041 - 公平競爭報告公佈

交趾政權公佈公平競爭報告,建議成立委員會,打擊七種反競爭行為,包括操控價格、串通投標、分配市場、設立銷售及生產限額、聯合抵制、不公平或歧視的準則、以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但不適用於「自然壟斷」或企業合併收購活動,並必須有「扭曲市場的意圖」,或「扭曲正常市場運作及削弱市場競爭的效果」才可入罪,予以民事罰款。
以復興漢室為理念的知識份子李某認為若懲罰的阻嚇力不夠,使之「先天不足」,但交趾商人周某擔心訂立公平競爭法,會令政權干預自由市場運作,前董卓屬下文官黃某則認為立法「可以抑止壟斷,但亦可能不利真正的競爭」。

鍾輝發現八成三參加上衙門行動的受訪者認為爭取復興漢室是非常重要的訴求,爭取平等公義的有七成三,不滿交趾政權或南蠻當局的皆不足一半,又發現兩成七受訪者認為退休官員陳某的呼籲重要,七成受訪者則曾參加過去的七一上衙門行動。

「那用臀部思考的交趾商人周某認為公平競爭法會干預自由市場運作!」
「現時交趾可能出現違反公平競爭的情況,政權公佈公平競爭報告是必然的事,但七種反競爭行為難以以具體方法證明,擔心難以入罪,最終正如知識份子李某等人的憂慮一樣,損害公平競爭的環境。」
「報告!八成三參加上衙門行動的受訪者支持爭取復興漢室!」
「是的,交趾百姓對於復興漢室的訴求相當清楚,就是要爭取盡快實施普選,可恨交趾政權拒絕回應復興漢室的訴求或研究普選,如公平競爭法一樣!我們應爭取建安十六年普選,道出復興漢室的訴求,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