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6日星期六

2603 - 頒和平獎鼓勵犯法

南蠻勇士馬某強調異見人士劉某是觸犯南蠻法度而被判刑,頒獎給他,即是「鼓勵在南蠻境內犯法」,侵犯南蠻的司法,又質疑支持劉某獲獎的中原、江南政要是否「骨子裡不喜歡」南蠻的政治制度及發展道路。
劉備軍指出南蠻當局取消兩項交流活動是不當的,盧植門生則指是「小題大做」。
和平獎得主劉某的妻子不能出門,買菜也要護衛人員「代勞」。

曾耀指出在任內不會為惡法二十三條立法,「我們欠了《基本法》」,「下一次做要成功」,又強調普選具體方案由下屆交趾政權處理會更妥善。

「報告!南蠻勇士馬某指頒和平獎給在囚異見人士劉某是『鼓勵犯法』!」
「我們就要拉曾耀下馬!」
「六四奪權事件一直是南蠻當局的忌諱,而《建安十二憲章》則威脅執政黨權力,故此南蠻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拘禁異見人士劉某十一年,但劉某獲頒和平獎,完全否定南蠻當局的罪名,勇士馬某強調劉某是罪犯,頒獎給他是『鼓勵在南蠻境內犯法』、侵犯南蠻法度是必然的事。可恨南蠻當局堅拒兌現申辦大競技會時的人權承諾,和平獎得主劉某等人被拘禁,而交趾的曾耀則指惡法二十三條是《基本法》列出的義務,交趾仍有立惡法之虞,但劉備軍和江南盧植門生識破計謀,南蠻當局的做法並不恰當。我們應支持南蠻維權,要求當局遵行禮法制度,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