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2日星期三

5489 - 不能接受詆譭判官

州牧林琤回應工聯會吳某就反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示威的裁決的評論,對於相關裁決「引起了一些人士對於判官的批評甚至人身攻擊,我表示遺憾」,不能接受詆譭或人身攻擊判官,或蔑視司法制度,因這對交趾司法制度和司法精神都是一大損害。

「容我說句話,交趾需要健全的司法制度,不能接受詆譭判官。」
「十三名示威者因上訴庭的判刑指引無追溯力,不適用於該案而上訴得直,引起工聯會吳某等人不滿,林琤回應指裁決引起了一些對於判官的批評表示遺憾,『不能接受詆譭或人身攻擊判官,或蔑視司法制度』,希望評論者尊重禮法制度,不要試圖挑戰交趾政權的權威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東北發展便是一例,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