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6日星期日

5492 - 護衛朱上訴被駁回

護衛指揮官朱某因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成,監禁三個月,朱某就定罪及減刑提出上訴,公堂駁回上訴,朱某須即時監禁繼續服餘下刑期。
判官黃某指出警棍非常堅硬,是大武力武器,被告高舉警棍,用力打向事主近頸部位置,若事主當時沒有披著衣物,後果必定會更嚴重,又指出案發時對朱某及其同袍而言是非常困難的時期,但同意裁判官所指,朱某沒有可能真誠或錯誤地相信事主具侵略性,以致他須使用任何武力,而朱某雖然只是揮了一棍,但並非裝腔作勢,而是的而且確造成實際傷害,作為高級護衛人員,在執行職務期間犯案,不但動搖公眾對護衛人員的信心,在下屬面前犯案,更為下屬立下非常壞的榜樣。

保安局要求「交趾民族黨」於九月十四酉時前提交書面申述,但民族黨召集人陳某指因公司註冊問題,於戌時末段才提交書面申述,他強調公司註冊處索取對今次申述具重要性和影響的文件,處方前日答應可以提供,但處方未有提供文件,該黨需要重新檢視申述,並保留十四日內再提交補充申述的權利。

「護衛指揮官朱某心裡有鬼,上訴被駁回了。」
「護衛指揮官朱某因在佔領清場期間襲擊路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成,朱某就定罪及減刑提出上訴,但公堂駁回上訴,朱某須即時監禁繼續服餘下刑期,判官黃某指出朱某對事主造成實質傷害,並非無心之失,壓力大並非犯案藉口,朱某做法不但損害公眾對護衛人員的信心,更為下屬立下非常壞的榜樣,朱某須為自己的行為負刑事責任,駁回朱某就定罪及減刑的上訴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政制發展便是一例,保安局要求『交趾民族黨』於日前提交書面申述,但民族黨遲交申述,恐怕交趾政權可取締民族黨,大條道理打壓交獨等勢力。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真普選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