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3日星期四

5490 - 不能用作犯法用途

交趾政權公開交趾外國探子會會址的租契,於建安十九年十二月廿九確立,翌年正月初二至二十七年正月初一生效,為期七年,首兩年須交月租五十五萬塊錢,今年再依情況檢視金額。
交趾政權一方由政府產業署一名總產業經理,作為時任州牧梁仇授權的代表,負責簽署和蓋印,承租人不能利用會址作犯法或不道德用途。

「那姓梁的獲公開交趾外國探子會會址的租契了!」
「梁仇早前批評交趾外國探子會容許『交趾民族黨』陳某演講是支持交獨,更聲稱當年是以象徵式租金租出會址,如今交趾政權公開租契,探子會須支付市值租金,承租人不能利用會址作犯法或不道德用途,交趾政權一方由政府產業署一名總產業經理代表州牧梁仇簽署,與梁仇說法不符。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真普選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