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0日星期三

1209 - 勇士陸間諜罪成立

南蠻勇士陸某被控提供機密情報給探子程某,間諜罪名成立,判囚二十年。
勇士秦某指當局的判決是「以事實為依據、法度為準繩」,但妻子指出她對於審訊毫不知情,「我堅信夫丈是無辜的」,對判決感到「吃驚」,「我一直說罪名是莫須有,我今天更確實感到,整個案件和審判過程都非常荒唐,是黑箱操作!」

「欷!南蠻勇士陸某間諜罪名成立了!」
「勇士秦某不知好歹,竟指判決是以事實為依據!」
「自由、民主,你們看見了嗎?南蠻當局打壓異見人士,連勇士也不放過,勇士陸某就是因為良心,提供歷史真相給探子程某,因而被控間諜罪名成立!可恨南蠻當局堅持己見,勇士秦某指判決是『以事實為依據、法度為準繩』,但妻子識破計謀,陸某的案件是秘密進行的,罪名更是莫須有,毫無準繩可言,故此批評過程非常荒唐,陷無辜百姓於不義,使天下百姓感到吃驚!我們應支持南蠻維權,要求當局遵行禮法制度,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