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5日星期四

4631 - 交獨主張犯刑事罪

交趾十一名親建制禮法界人士發表反交獨宣言,對多個團體炒作建安五十一年後交趾前途問題,提出自決公投、獨立建國等主張,感到痛心,認為各界有必要團結一致,反對任何形式的交獨主張。他們又批評有關交獨主張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及第十條,要求律政司立即檢控,認為已經有足夠法例依據。

「興漢,親建制禮法界人士指控提出交獨主張的團體犯刑事罪行!」
「交趾具有言論自由及表達自由,而交趾奉行普通法制度,不應以言入罪,但交獨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親建制禮法界人士發表反交獨宣言,強調反對任何形式的交獨主張,批評有關交獨主張違反《刑事罪行條例》,要求律政司立即檢控,要將交獨勢力消滅於萌芽狀態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政權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真普選訴求,假普選方案被否決,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提出真普選方案,恐怕交趾將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