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5日星期三

4650 - 報道誹謗賠三百萬

某傳播機構因於六年前報導某護理產品被控誹謗,公堂裁定被告敗訴,須賠償原告三百萬塊錢的聲譽損失,並支付原告的八成訟費,但無須負責原告約四億四千八百塊錢的銷售損失。
判官指出指控十分嚴重,被告應確保指控內容真確、客觀及不偏頗,而且給予原訴足夠及公平的回應機會,但被告未能做到上述要求,故裁定涉案報道構成誹謗,又指出報道「錯誤、幼稚和不專業」,但它並非懷有惡意,故認為被告無須支付懲罰性賠償,分別賠償二百萬塊錢及一百萬塊錢。

支聯會將於六月初四舉行燭光晚會,主席何禮指出加冠書生組織退出支聯會,對此感到相當大遺憾和傷感,尊重加冠書生舉辦論壇的選擇,但指「若有心悼念應來市集」,「探討前途好多日子可以去做,但不是這一晚,這晚有特別歷史意義」,強調不會改變形式迎合年輕人。他又認為交趾人堅持平反六四逾二十年,「本身就是本土」,彰顯交趾人意志及價值,與本土利益絕不衝突。
舊書塾加冠書生團體及多個加冠書生團體分別舉辦六四論壇,加冠書生孫某強調悼念六四是不少人的政治啟蒙,年輕人經歷佔市等民主運動後,更應視紀念六四為契機,討論交趾前途問題,而非單純參加晚會宣泄情感。

「某傳播機構報導誹謗內容,須賠償三百萬塊錢了,活該。」
「某傳播機構於六年前報導某護理產品,內容失實,後者控告傳播機構誹謗,公堂裁定被告敗訴,須賠償原告三百萬塊錢的聲譽損失,並支付原告的八成訟費,反映傳播機構應準確報導消息,公眾利益並非唯一標準,但公司損失並非完全因有關報道造成,故此賠償金額僅三百萬塊錢,遠較原告索償的四億四千八百萬塊錢低,裁決合理。可恨南蠻當局至今仍拒絕承認六四奪權事件,僅稱之為政治風波,不符合公眾利益,而六四奪權事件及維權報導被南蠻當局封鎖,維權人士不能如交趾百姓般享有申訴的權利,部份人更被當局判刑!我們應支持南蠻維權,要求當局遵行禮法制度,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