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

5537 - 民族黨提命令上訴

「交趾民族黨」向議事廳就取締命令提出上訴,認為保安局長拒絕該黨作口頭解釋和索取更多資料的要求,有違程序公義。

「萬大人,我相信『交趾民族黨』就取締命令提出上訴是徒然。」
「交趾是南蠻不可分離的一部份,而交獨主張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故此交趾政權引用《社團條例》禁制『交趾民族黨』的活動。『交趾民族黨』向議事廳就取締命令提出上訴,認為保安局長拒絕該黨作口頭解釋和索取更多資料的要求,有違程序公義,但議事廳是州牧的決策機構,並非重視法治的機構,恐怕是徒勞無功。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真普選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