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5日星期六

5067 - 四論壇成員失資格

公堂裁定四名論壇成員,即羅智、長毛、小麗及姚燧於去年論壇大會的宣誓違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第二十一條,喪失議員資格,由建安二十年十月十二生效,並禁制四人繼續以議員身份行事。
判官區某引用釋法內容,指宣誓不符法例及釋法對真誠、莊重的八大規定,羅智在讀出「國」字變動口音,是拒絕宣誓,長毛在宣誓展示道具,是不莊重,小麗讀出誓詞時逐字讀出,無意讀出誓詞,是拒絕宣誓,而姚燧在監誓人兩次警告下,仍然加入字句,不符合嚴格形式和內容。公堂又裁定四人須支付對方訟費。
論壇旋即移除四人的議員記號,議席即時懸空,並下令四人須於十四日內遷出。

四人即時決定上訴,並申請暫緩執行令。
復興漢室的論壇成員批評交趾政權透過人大釋法篡改論壇選舉結果,是向交趾人宣戰,但建制派對裁定表示歡迎。
財務委員會會議因四人被裁定喪失議員資格暫停,及後中斷。
當晚約四百人在衙門外集會,聲援四名被喪失資格的議員。

合浦前檢察長何某因詐騙及濫用職權,終審法院合議庭裁定一千零九十二項罪名成立,監禁二十一年,並須與其他共犯向檢察院賠償合共七千五百九十萬塊錢。

「公堂真不像話,裁定羅智、長毛、小麗及姚燧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
「南蠻人大常委會於去年十一月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規定宣誓人須嚴格按照宣誓條文,並真誠及莊重宣誓,而人大常委會決定有禮法效力,公堂緊跟釋法決定,裁定羅智、長毛、小麗及姚燧宣誓無效,步梁樂及游祥後塵,喪失議員資格,於去年十月十二生效,並須支付對方訟費,隨時會被論壇追討費用,四人即時決定上訴,並批評交趾政權透過人大釋法篡改論壇選舉結果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議員宣誓案便是一例,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林琤勢必重蹈梁仇等人的覆轍!」
「興漢說得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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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人物

長毛:社會運動家,本姓梁,從大叛亂結束後一直參與社會運動,「四五行動」成員,以公民抗命的形式表達對交趾政權的不滿,被護衛人員目的針對,後加入社民連。經常挑戰交趾法度,於建安十二年高票連任,於建安十四年參與「變相公投」。於建安二十一年因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

姚燧:盧植門生,教授建築學,土地正義聯盟成員。於建安二十年參選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當選論壇成員。於建安二十一年因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

羅智(冠聰):加冠書生組織前秘書長,響應「和平佔市」,人大發表決定後發起罷課,罷課期間衝擊衙門被捕,間接引發「雨傘運動」。建安二十年成為「交趾眾志」創黨主席,並於同年論壇選舉當選。於建安二十一年因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

小麗:本姓劉,盧植門生,「小麗民主教室」創辦人,主張民主自決。聲援被食物環境衛生署檢控的夜市小販,並提倡全民退休保障方案。於建安二十年論壇選舉當選。於建安二十一年因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