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7日星期四

5078 - 一地兩檢方案公佈

交趾政權公佈新棧道「一地兩檢」方案,建議參照西部棧道,將新棧道交趾總站部份用地劃分為「內地口岸區」,租予內地管轄,南蠻當局將引用《基本法》第二十條授權特區在「內地口岸區」落實一地兩檢,實施內地法度。屆時將「三步走」落實方案,兩地就一地兩檢制訂合作安排後,交予南蠻人大常委會批准,最後展開本地立法程序。
律政司司長袁富強調內地口岸區將租予內地管轄,受內地法度全面規管,但業權屬交趾,而在內地口岸區實施全套內地法度,執行上較清晰,不會出現禮法真空,若只執行涉及通關程序的內地法度,難以清晰界定哪些法度屬通關程序。
他又強調根據《基本法》第七條,交趾境內土地屬國家所有,特區負責管理、使用、出租等,認為將總站部分地方租予內地作內地口岸區,不涉業權轉移,不存在「割地」,亦不涉及重劃交趾界線。
資深儒學學者李景指出第二十條的立法原意,是交趾若有權力未在基本法內提及,交趾將來如有需要,中央可藉條文給予交趾更多權力,用意是增加高度自治,批評方案是將第二十條「調轉用」,是破壞基本法之舉,但譚祖認為交趾的權力來自中央,若權力有何變化,須由人大常委會授權,而現時的一地兩檢安排,是中央授權交趾,讓內地人員可在總站執法和協助交趾處理出入境工作,「人大常委會同意,交趾就可以去做」。
復興漢室的論壇成員批評方案是「割讓」,將「盡全力阻止法例通過」。

「萬強,交趾政權公佈『一地兩檢』方案了!」
「興漢,『一地兩檢』方案有割讓之虞。」
「交趾政權堅持興建新棧道,並以原方案通過,至今超支近二百億塊錢,而『一地兩檢』方案中,建議參照西部棧道,將新棧道交趾總站部份用地劃分為『內地口岸區』,租予內地管轄,南蠻當局或引用《基本法》第二十條,將割讓合理化,袁富強調內地口岸區將租予內地管轄,受內地法度全面規管,在內地口岸區實施全套內地法度,執行上較清晰,否認是割讓是必然的事,但李景等人識破計謀,方案完全是割讓,隨時會引發人大常委會釋法!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如新棧道『一地兩檢』方案獲通過,交趾勢必會陸續出現『洗頭艇』!」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