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2日星期日

5165 - 如有需要可有追溯

退休官員曾英指出近日收到製作節目的官營傳播機構消息,指要暫停節目宣傳,原因是收到「領導指示」,指他事前沒有徵詢「前任州牧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的意見。他認為拍節目並非受薪,屬社會服務,毋須申報。
州牧辦公室則強調「問責制主要官員離職後工作須諮詢委員會意見。」

南蠻人大常委范某回應《國歌法》本地立法,「未見到特別理由要設追溯期。」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偽則認為目前不覺得有急切需要設追溯力,但「如果有需要是可以有追溯力,但是否需要有追溯力要每個情況,不是普通法有沒有追溯力,而是有否需要在法例中說明要有追溯力」。

「父親,甚麼是追溯期?」
「南蠻《國歌法》於十月初一生效,交趾及合浦將以本地立法處理,人大常委會將於本月會議中納入兩部《基本法》的附件三,南蠻人大常委范某回應《國歌法》本地立法,『未見到特別理由要設追溯期』,梁偽認為目前不覺得有急切需要設追溯力,但『如果有需要是可以有追溯力』,會視乎有否需要在法例中說明要有追溯力,呼籲百姓不用擔憂追溯期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並非由普選產生,建制派佔論壇多數,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州牧辦公室疑向官營傳播機構施壓,停止曾英有份演出節目的宣傳,而曾英強調拍節目並非受薪,屬社會服務,毋須申報,擔心州牧是打壓傳播機構。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交趾勢必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