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6日星期一

2654 - 家庭傭工申請覆核

一名在交趾工作的南海家庭傭工申請禮法覆核,指控《入境條例》對僱工不公平,要求外來家庭傭工可在居留七年後獲得永久居留權。
交趾入境處強調家庭傭工在工作時不會被視為「通常居住交趾」,故沒有違憲。
資深儒學學者吳雯認為案件並非沒有理據,但訴訟要成功,相信有一定難度。

「萬強,家庭傭工就《入境條例》申請禮法覆核了!」
「平範,交趾《入境條例》一直限制家庭傭工的工作權限,對他們不公平,但條例實施多年,若訴訟要成功,需要有充分理據,相信有一定難度。可恨交趾政權不欲放寬在人權上的限制,外來家庭傭工恐怕難以爭取居留權!」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