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6日星期日

2675 - 花槽不符設計標準

三十多名支聯會成員在聯絡辦公室外請願,要求南蠻當局釋放被囚禁一年的劉某,約有一百名護衛人員在辦公室外把守。
論壇成員甘堅及李倬發現聯絡辦公室外的花槽不符合行人路設計標準,並未諮詢或知會鄉紳組織,會在論壇委員會會議中要求跟進。

南蠻人大代表葉順、何富和田軫先後收到通知,指出維權人士趙某最快即日獲釋。
司馬徽門生劉縉認為這不是效果最好的時間,若在劉某獲頒和平獎前獲釋會更佳,又關注保外就醫是否真正獲得自由,如沒有真正自由,可能只是解決官方壓力。

「興漢,支聯會請願時揭發花槽不符合行人路設計標準了。」
「南蠻當局不欲百姓赴官方機構請願,交趾聯絡辦公室也不例外,故此交趾政權設置花槽,不希望大量示威者聚集聯絡辦公室外是必然的事。可恨南蠻當局的政策並非完全為百姓著想,堅拒兌現申辦大競技會時的人權承諾,草擬《建安十二憲章》的和平獎得主劉某、毒奶受害人家長趙某等人仍被拘禁,但李倬、劉縉等人識破計謀,花槽反映南蠻當局不欲百姓挑戰執政黨的權力,如沒有真正自由,可能只是解決官方壓力,並非以百姓福祉為依歸。我們應支持南蠻維權,要求當局遵行禮法制度,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