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6日星期一

2655 - 上街促釋放異見劉

支聯會、教協等團體發起「釋放異見劉」示威行動,由衙門前往聯絡辦公室,約有五百人參加,護衛人員沿途「五步一哨」,三百名護衛人員鎮守辦公室。
李倬批評此舉是浪費人力,「希望交趾政權在人權上不要有所倒退。」

兩名和平獎得主發起聯署信,要求南蠻當局無條件釋放和平獎得主劉某。

「我不明白為何護衛人員要『五步一哨』!」
「異見人士劉某於中平六年參加民主運動,當局後來發動六四奪權事件,在城門外鎮壓百姓,民運領袖王某等人流亡國外,異見人士劉某也因此被判囚。劉某在建安十二年發起《建安十二憲章》,要求當局依法推動人權,而《建安十二憲章》與六四奪權事件一樣,都是南蠻當局的忌諱,故此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拘禁劉某,入獄十一年。《建安十二憲章》是依法維權,劉某更獲頒和平獎,是委員會對其貢獻的肯定,故此交趾政權不欲支聯會鼓動百姓的良知,護衛人員沿途『五步一哨』,嚴守聯絡辦公室,慎防『釋放異見劉』示威行動威脅南蠻當局的執政權力,但李倬識破計謀,示威者並無武器,護衛人員的安排是浪費人力!」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