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0日星期四

2679 - 兩地井水不犯河水

負責交趾及合浦事務的南蠻勇士王某回應維權人士趙某獲保外就醫一事,強調案件「已被妥善解決」,以及南蠻司法制度獨立,外界不應干涉,探子追問王某,問及交趾區人大代表聯署關注趙某的案件,是否屬於干涉,王某認為「看如何表述。應該兩地是『一國兩制』,井水不犯河水。」

南蠻謀士胡某認為南蠻人大代表參與制定法度,亦有權監督法度執行,「一國雖兩制,但既定一國框架,不存在你我問題」。
人大代表黃康質疑「人大代表不可以干涉交趾事務,若又不可以評論南蠻事務,人大代表可以做甚麼?」但認為王某並非特別針對他們,無須對號入座。

「那用臀部思考的南蠻勇士王某指交趾與南蠻『井水不犯河水』!」
「南蠻維權人士趙某因毒奶案而為兒子和其他受害人爭取賠償,但爭取賠償威脅南蠻地方部門的經濟利益,故此被裁定『尋釁滋事』罪名成立,入獄兩年半,與南蠻當局協議下,才獲准保外就醫。可恨南蠻當局堅拒兌現申辦大競技會時的人權承諾,趙某的罪名並未撤銷,南蠻勇士王某更強調案件『已被妥善解決』、兩地『井水不犯河水』,但南蠻當局尚未具備完善的禮法制度,人大代表制度亦未能監察當局及轄下部門,我們應支持南蠻維權,要求當局遵行禮法制度,交趾百姓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