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2日星期日

4241 - 侯毀農地賠百四萬

兼任一地區鄉事委員會主席及鄉紳的村長侯某及地產代理萬某於六年前收地不遂,在涉案農地非法傾倒泥頭,在該處耕作的老婦劉某入稟索償,追討被毀農地及農作物損失,公堂裁定劉某勝訴,認為她是誠實證人,侯某及萬某須賠償一百四十一萬六千塊錢及額外利息,並須支付訟費,判官批評侯萬二人是不誠實證人,其口徑並不一致,質疑萬某有意為侯某負全責。劉某另申請禁制令,以便還原農地,但判官認為還原地皮並不可行,拒絕頒令。

欠薪的傳播機構為六十四張欠薪傳票認罪,共罰款六十九萬塊錢,但該機構執行董事葉某拒絕就六十四張欠薪傳票認罪,案件押後審理。
代表機構的劉某強調公司清楚知道支薪是天經地義,而機構不應簡簡單單結業,選擇變賣資產支薪,「罰公司,實際上是罰員工」。
判官不同意劉某的說法,指出公司應優先處理員支薪,機構明知道要發薪,應更早安排變賣資產,而且罰款對公司的每月支出相比下屬微不足道,不同意罰公司等於罰員工,又認為若公司不能營運,應及早結業。

梁仇回應傳播機構提問,被問及會否宣佈不競逐連任,換取論壇成員通過政改,強調「現時不是考慮連任的時候」,但認為有關提問是假設性問題。
劉平認為若梁仇不連任,他們應會高興,但質疑其說法是否可信,又指出復興漢室陣營是爭取制度,而非個人去留。梁秀則指出復興漢室陣營將在公布政改方案後發動「反袋住先」大型動員運動。

「村長侯某及地產代理萬某被判賠償一百四十一萬六千塊錢了,活該。」
「梁仇的連任機會沒有了?」
「村長侯某及地產代理萬某因收地不遂,非法傾倒泥頭,涉案農地被毀,在該處耕作的老婦劉某入稟索償,追討被毀農地及農作物損失,公堂裁定劉某勝訴,村長侯某及地產代理萬某被判賠償一百四十一萬六千塊錢,判官批評侯萬二人是不誠實證人,不能容忍其惡霸行為是必然的事。可恨欠薪的傳播機構與侯萬二人一樣,漠視員工利益,機構被罰款六十九萬塊錢,但梁仇只由選舉委員會選出,如下屆州牧按照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建議選出,勢必重蹈梁仇的覆轍,故此不論政改方案是否獲得通過,都無須向百姓問責,但劉平和梁秀識破計謀,民主不是要改朝換代,州牧應正視真普選等公眾利益!」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