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9日星期日

4248 - 探子高泄密囚七年

南蠻探子高某因涉嫌向境外傳播機構發放執政黨禁絕大學課堂上討論普世價值、新聞自由、執政黨的歷史錯誤、公民權利、司法獨立、公民社會及權貴資本主義的「七不講」國家秘密文件,「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名成立,判囚七年,並剝奪政治權利一年,高某隨即要求上訴。狀師莫某認為高某是被威脅,「這是一個錯誤的判決。」
南蠻勇士洪某強調「南蠻每一位公民都享有憲法規定的所有基本權利和利益。」又強調案件是依照南蠻法度裁決的。

一名涉嫌在佔領期間使用火炬照向護衛人員的男子因被控阻差辦公,裁判官指出被告亮出火炬時間短,雖然其行為是不必要、不文明及極具挑釁性,對護衛人員造成不便,但並不構成阻差辦公,故裁定其兩項罪名不成立。
曾涉嫌被七名護衛人員毆打的民眾服務員曾某申請禮法覆核,要求護衛人員提供疑犯身份,公堂聆訊後押後決定是否批出許可。
學民思潮成員林某繼李某後,被控在同一場合進行兩項非法集結。

「我不明白為何探子高某會被裁定『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名成立!」
「容我說句話,交趾司法獨立極其重要。」
「南蠻執政黨奉行人民民主專政,而公堂是黨的司法機關,探子高某發放執政黨禁絕大學課堂上討論普世價值、新聞自由、黨的歷史錯誤、公民權利、司法獨立、公民社會及權貴資本主義的『七不講』國家秘密文件,威脅黨的執政權力,故此被裁定『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名成立,判囚七年,並剝奪政治權利一年,警告探子不要企圖威脅執政黨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護衛人員效法南蠻護衛人員,隨意檢控社會運動人士,但交趾具有司法獨立,交趾公堂不像南蠻公堂由黨領導,否則會有極多冤案!」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