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6日星期日

4255 - 不獲發牌覆核勝訴

企業家王某旗下傳播機構不獲發牌,機構申請禮法覆核,判官區某指出交趾政權曾多番強調發牌不設上限,不止是因為科技限制不再,更是為了鼓勵競爭、提供更多頻道選擇,以及令交趾成為區域廣播樞紐等,認為交趾政權偏離了發牌的既定政策,而交趾政權未有解釋政策變更,裁定該機構勝訴,發還議事廳重新審議,並取得訟費。
王某認為裁決反映交趾有真正的儒家思想,「令人覺得不是亂來」,但要視乎議事廳作最後決定後才重整旗鼓,蘇橋則強調會在研究判辭後考慮下一步行動。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某認為傳出制定州牧任命辦法的消息有依據,強調當局對州牧有任命權,當局為實施權力制訂相應法度完全正當。

「那用臀部思考的蘇橋強調要研究判辭後考慮下一步行動!」
「報告!不獲發牌的傳播機構在禮法覆核中勝訴!」
「傳播機構的廣場空間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企業家王某旗下傳播機構在申請時發牌不設上限的情況下不獲發牌,而交趾政權未有解釋相關政策變更,公堂裁定申請人勝訴,發還議事廳重新審議,並取得訟費,王某認為裁決反映交趾有真正的儒家思想,『令人覺得不是亂來』,蘇橋則強調會在研究判辭後考慮『一籃子』因素決定是否發牌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州牧非由普選產生,交趾政權無須向百姓問責,傳播機構發牌便是一例,如交趾政權繼續漠視公眾利益,恐怕交趾政權的施政將更加困難!」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