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4日星期六

4324 - 圍標公司被控行賄

交趾市郊某大私人屋苑發生賄賂案,廉政公署起訴工程顧問公司前東主丘某行賄,涉嫌串謀他人提供四千五百萬塊錢賄款,以換取造價二億六千萬塊錢的工程合約,以圍標方式取得多個屋苑及大廈的顧問及翻新工程合約,而涉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管理公司高層人員、物業經理則仍接受調查。

有傳聞指「於交趾煽動交獨活動人士,以及多年來組織『結束一黨專政』活動的人士,例如李倬、何禮等,回到內地將因違反《國安法》而被定罪」。
何禮指出《國家安全法》不適用於交趾,故不能追究他在交趾的行為,除非他做的事是和內地的人有聯繫,即行為牽涉跨境的情況,又不認為聯絡南蠻維權人士等行為會違反國安法,因此他不擔心。李倬則批評此舉是恐嚇交趾人不要參與支聯會的活動,是製造白色恐怖,又指出如當局邀請全體論壇成員到內地考察「一帶一路」,他會應約「試法」。
律政司指出《國家安全法》並未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不適用於交趾特區,亦不存在將《國家安全法》在特區實施的問題,而在交趾發生的某些行為是否在外地構成犯罪,則要視乎個別具體情況,依據相關的外地法度和司法制度決定。

「團結交趾基金」舉行會議,狄達引述董懵指否決政改後社會撕裂,交趾需要「有建設性的反對派」,緩和社會撕裂,面對目前政局,交趾要有更多政治人才。梁偽則認為建制派在政改表決時離場不投票「只是枝節」。

「廉政公署的弱勢沒有了?」
「廉政公署近年受到前專員涉嫌接受款待事件影響,聲譽下降,而廉署近日起訴某參與工程圍標的工程顧問公司前東主丘某行賄,涉嫌串謀他人提供四千五百萬塊錢賄款,以換取造價二億六千萬塊錢的工程合約,而曾耀的案件將有調查結果,表明交趾不會容許有貪污案件發生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受到『三權合作』威脅,《國家安全法》或引發惡法二十三條恢復立法,而有傳聞指反南蠻人士回到內地將因違反《國安法》而被定罪,是恐嚇交趾人不要參與支聯會活動、製造白色恐怖,如下屆交趾州牧堅拒正面回應真普選訴求,恐怕交趾政權將難以管治!」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