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7日星期四

5099 - 東北示威囚十三月

十三名反對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的示威者於三年前在論壇大樓外非法集結,律政司不滿社會服務令刑罰過輕,申請覆核刑期,上訴庭裁定十三人加刑至即時監禁,其中十二人監禁十三個月,包括社會運動人士何某、黃某、招某等人,而一名認罪的被告則監禁八個月。
招某缺席聆訊,公堂發出拘捕令,及後被護衛人員將招某拘捕。
十三人皆不滿裁決,要求上訴至終審庭,還押等候保釋申請。
上訴庭副庭長楊某認為原審裁判官判處社會服務令絕非合適,違反判刑原則,屬明顯過輕,而判處年輕有抱負的年輕人入獄並非公堂所樂見,但考慮到須阻嚇同類罪行,以及要維護公眾秩序和利益,遂決定判處監禁。判刑以十五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各被告已完成社會服務令,減刑兩個月,各判囚十三個月,而其中一人因承認控罪獲扣減至八個月。
社民連黃某進入羈留室前高呼「土地屬於人民,還我民主規劃」和「公民抗命,無畏無懼」等口號,眾被告則附和高呼「加油」。

「上訴庭副庭長楊某真不像話,十三名反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的示威者被加刑!」
「十三名反對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的示威者於三年前在論壇大樓外非法集結,被裁判庭裁定社會服務令,但律政司不滿社會服務令刑罰過輕,申請覆核刑期,上訴庭裁定十三人加刑至即時監禁,扣減社會服務令的刑期後,其中十二人監禁十三個月,一名認罪的被告則監禁八個月,上訴庭楊某認為原審裁判官判處社會服務令絕非合適,違反判刑原則,屬明顯過輕,須阻嚇同類罪行,以及要維護公眾秩序和利益,遂決定判處監禁,社民連黃某高呼『土地屬於人民,還我民主規劃』,表明抗命不認命是必然的事。可恨交趾效法南蠻當局,近期的事件反映交趾有三權合作之虞,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百姓的訴求,林琤勢必重蹈梁仇的覆轍!」
「興漢說得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