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0日星期三

5113 - 國歌法會本地立法

州牧林琤宣佈成立「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共有三十人,有二十二名非官方成員,任期由今年九月至建安二十三年二月底,為期一年半。
林琤又指出國歌法是全國性法度,「不可能是針對交趾」,國歌法可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交趾推行,會以本地立法形式推行,無須有「過敏反應」。

論壇主席宣佈追討梁樂及游祥已申領的議員薪津和預支營運開支,各九十二萬塊錢,限定於下月十二或以前交還行政管理委員會,若行管會在限期屆滿時仍未收到退款,將展開追討款項的禮法行動。
游祥強調不會還錢,梁樂則強調暫時看不到有相關禮法理據退回款項,如論壇需要已購買的物資,則隨時可以退回。

「欷!林琤強調《國歌法》會以本地立法形式推行!」
「論壇不知好歹,追討梁樂及游祥的薪津及預支營運開支。」
「交趾是南蠻不可分離的一部份,南蠻人大常委員會正在審議《國歌法》,若交趾政權宣佈直接在交趾推行,勢必引入行政拘留制度,並不可行,故此林琤強調會以本地立法形式推行,呼籲百姓無須有『過敏反應』是必然的事。可恨梁樂及游祥被追討薪津及預支營運開支,梁游二人勢必破產,長毛等人亦勢必會受相同待遇,恐怕交趾社會運動界難以在短期內復原。如交趾政權繼續堅拒正面回應真普選訴求,林琤勢必重蹈梁仇的覆轍!」
「興漢說得沒錯!」